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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經我國法院調解丶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並自114年9月8日起實施

內政部公告
內政部公告

經我國法院調解丶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以被收養人為申請人,且在國內設有戶籍,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03
  • 發布日期: 2025-09-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