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舊戶:為簡政便民,已通過114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且符合本補貼資格者,免再提出紙本申請,具申請意願者應自本府核發確認信函起三個月內回復;屆期不回復者,視為無意願。
新戶:非屬上開舊戶之申請人應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至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系統進行線上申請,或於上班時間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提出申請,或以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書件以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本補貼得依公告第四點進行線上申請,或於上班時間親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索取申請書,亦可於網站下載【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網站首頁→「業務項目」→「住宅補貼」→「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申請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