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鑑登記及印鑑變更須本人親自辦理,無法委託。若有年邁或行動不便可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到府服務。 2.已建置印鑑數位化系統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由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臺中市自104年3月3日起實施設籍本市居民得跨區向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詳情請洽詢戶籍地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