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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編釘

● 申請人:

  1. 房屋所有權人。
  2. 管理人。
  3. 現住人。

● 申辦期限: 隨到隨辦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初編:建造執照、或921震災重(改、修)建築物概要報備表、或自用農舍建造執照、建物位置圖(藍曬圖、大樓應檢附各樓層平面圖)、建物平面設計圖(藍曬圖、大樓應檢附各樓層平面圖)、地籍配置圖各乙分、建管單位核發編訂門牌同意書、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有拆除執照者附影本一份。
  2. 增、併編:建管單位核准函、經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並蓋核准戳記之建物平面圖(應施工完竣)、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 違章建築:房屋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地籍圖、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居住事實切結書、餐廳、大門、臥房、客廳、廚房、衛浴之照片。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衛浴之照片。
  4. 補發或換發: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5.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注意事項:

  1. 原編釘之門牌脫落、遺失或損毀不堪使用者,應申請補發或換發。
  2. 門牌號碼尾數為「4」,可憑房屋所有權狀或當年度房屋稅單申請更改。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16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