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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原印鑑章遺失,該如何補辦?

1.請本人攜帶身分證、新印鑑章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變更」登記。 2.已建置印鑑數位化系統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由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臺中市自104年3月3日起實施設籍本市居民得跨區向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詳情請洽詢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7-16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