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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1月1日開始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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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

男女未滿17歲,不得訂婚

男女未滿18歲,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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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1-11
  • 發布日期: 2022-11-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