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出生的孩子在國內不辦理出生登記,請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初設戶籍之定居證,等收到移民署的通知後再由戶長準備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定居證或由戶長出具委託書由受託人帶雙方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定居證辦理初設戶籍。入出國及移民署臺中市第二服務站,電話:04-25261087 , 04-2526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