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機關業務介紹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自然人憑證

● 申請人
  • 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禁治產宣告者。
● 申辦期限
  隨到隨辦
● 申辦地點
  • 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 應備證件    (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2. 請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
  3. 規費:每張275元。
  4.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 注意事項
  1. 如有任何疑問或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0-117,「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設有專人為您服務解答。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04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68